1991年张海迪在做过癌症手术后,继续以不屈的精神与命运抗争,她开始发奋学习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经过不懈的努力她写出了论文《文化哲学视野里的残疾人问题》。1993年,她在吉林大学哲学系通过了研究生课程考试,并通过了论文答辩。被授予了哲学硕士学位。张海迪以自身的勇气证实着生命的力量,正像她所说的:“像所有矢志奋斗的人一样,我把艰苦的探寻本身当作真正的幸福。”她以克服自身障碍的精神为残疾人进入知识的海洋开拓着一条道路。
2006年3月3日,张海迪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开幕式上。
张海迪多年来还做了大量的社会工作,她以自己的演讲和歌声鼓舞着无数青少年奋发向上。她也经常去福利院,特教学校,残疾人家庭,看望孤寡老人和残疾儿童,给他们送去礼物和温暖。近年来,她为下乡的村里建了一所小学,帮助贫困和残疾儿童治病读书,还为灾区的孩子捐款,捐献自己的稿酬六万余元。她还积极参加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呼吁全社会都来支持残疾人事业,关心帮助残疾人,激励他们自强自立,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张海迪曾三次应邀出访过日本,韩国,举办演讲音乐会,她的自强不息的奋斗历程也鼓舞着不同民族的人民。1995年,她曾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1997年她被日本NHK电视台评为世界五大杰出残疾人。
张海迪先后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1981年获莘县广播局先进工作者;
1982年获聊城地区“模范共青团员”称号;
1982年获聊城地区“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2年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模范共青团员”称号;
1983年山东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1983年共青团中央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1983年山东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3年全国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9年中宣部授予“优秀青年思想工作者”称号;
1990年山东团省委授予“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1991年中国残联授予“自强模范”称号;
1992年济南市政府记大功一次;
1993年全国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并再次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1995年山东省委宣传部授予“模范党员文艺工作者”称号;
1997年山东省委宣传部授予“十佳文艺工作者”称号;
1997年被日本NHK评为“世界五大杰出残疾人”.
2000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2001年被新华社《环球杂志》评选为“环球二十位最具影响世纪女性”.
1983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向张海迪同志学习的决定》,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叶剑英,李先念等八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先后为张海迪题词,表彰她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
张海迪曾当选共青团第十一届中央委员,并长期担任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委员,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等职务。海迪在本职岗位和社会工作中自强不息,以满腔的热忱和高尚的品格服务社会,奉献人民,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有很高的声誉和威望,是一个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好典型。她是中国一代青年的骄傲,也是中国残疾人的杰出代表。
向她学习 选一段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