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
1940年12月18日:雷锋(原名:雷振兴)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镇简家塘一户贫苦农民家里,这一年是农历庚辰年,[1] 父母给他取乳名叫“庚伢子”。
家庭
1945年至1947年:父亲雷明亮,母亲张元满,哥哥雷正德相继悲惨死去,雷锋成了孤儿。
成长
[1] 1949年8月:雷锋家乡解放,安庆乡人民政府成立,雷锋担任儿童团大队长。
1950年初:土地改革开始,雷锋分得3.6亩耕地,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如床、蚊帐、锅、箱子等。
1950年夏天:入学,在刘家祠堂小学读书。
1954年夏天:考入清水塘完小,加入少先队,被选入中队委员。
1955年:转入荷叶坝小学,这年春天,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雷锋把土改中分得的3.6亩田全部入了荷叶坝小学。
1956年7月15日:从荷叶坝小学毕业。
1956年7月—9月:雷锋在生产队当了近3个月秋征助理员,负责征收公粮工作。
1956年9月:在安庆乡政府当通讯员。
1956年11月17日: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
1957年2月8日:光荣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时被评为县委机关工作模范。
1957年夏天:担任望城县治沩工程指挥部通讯员,治沩工程结束,被评为治沩模范。
1958年春天:响应望城县团委提出的捐献一台拖拉机的号召,雷锋捐款20元,成为全县青少年中捐款最多的一个,县委决定派雷锋学开拖拉机。
1958年3月16日:在《望城报》发表第一篇文章《我学会开拖拉机了》。
1958年秋天:到韶山瞻仰毛主席故居。
1958年10月:由原名雷正兴改为雷锋[2] 。
1958年11月15日:到鞍山钢铁厂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被分配在鞍钢化工总厂洗煤车间当推土机手,不久,出席鞍山市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958年10月至1960年1月:在鞍钢一年零二个多月时间里,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红旗手,18次被评为标兵,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称号。
1959年8月20日:报名到鞍钢弓长岭矿山参加新建焦化厂工作。
1959年12月9日:弓长岭《矿报》发表雷锋《我决心应召》的申请书,表达了积极要求参军的坚定决心。
1960年1月2日:新兵换装集中待发,雷锋因无政审表,难以批准入伍,辽阳市兵役局余新元政委送雷锋到新兵大队,当“便衣通信员”。
1960年1月7日:当晚,接兵参谋戴明章通过长途电话向工兵团团长吴海山请示,雷锋虽无政审表,可是个优秀青年,是否能先带到部队。经同意,在登车出发前8小时,雷锋终于穿上新军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