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史上,最早由国家开办的医学院,从文献来看,是公元前6世纪中叶隋代的“太医署”。
据《旧唐书》记载,隋代所创设的“太医署”,及时当时最高的医学教育机构,同时还担负一定的医疗职能,其中配备有医药学教学人员、医务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
公元618年,唐王朝取代隋王朝。公元624年唐政府也设置“太医署”,但比隋代的规模要大,分科较细,学制也有更明确规定。据《旧唐书》与《唐六金》的记载,唐“太医署”包括医学与药学两大部。医学有分设医科、针科、按摩科和咒禁科。这四科都设有博士,主要负责教授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