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书记载,我国宋代第一个“官药局”创建于1067年京都汴梁(开封)。当时叫做“熟药所”,也称“买药所”,使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开办的国家药局。他由政府经营,主要出售丸、散、膏、丹等中成药。由于中成药具有服用方便、携带容易、易于保存等特点,受到广大医生和病人的欢迎。仅在初创的一年内,就牟利二万五千缗(一缗相当于一千文),约得一倍的利润。因此,这种“买药所”发展很快,到了1103年,汴梁城内的“买药所”以增加到了7所。利润也从原来的二万五千缗猛增到每年四十万缗。以后,“买药所”更是逐渐扩展到全国各州县甚至边疆镇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