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处理
1、立即停止供应食用可疑中毒食物。
2、采用指压咽部等紧急催吐办法尽快排出毒物。
3、尽快将病人送附近医院救治。
4、马上向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所或防保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注意保护好中毒现场,就地收集和就地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其原料,禁止转移、销毁。
5、配合卫生部门调查,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