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加大了对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中的规范化管理力度。针对我国耳聋发生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工作薄弱的现实,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10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2000年3月3日第一次“全国爱耳日”主题:预防耳毒性药物致聋 2001年3月3日第二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减少耳聋发生 实施早期干预 2002年3月3日第三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听力助残----救助贫困聋儿 2003年3月3日第四次“全国爱耳日”主题: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听力缺陷 2004年3月3日第五次“全国爱耳日”主题:防聋走进社区 2005年3月3日第六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健康听力,幸福生活 2006年3月3日第七次“全国爱耳日”主题:预防听力损伤和耳聋,人人享有健康听力 2007年3月3日第八次“全国爱耳日”主题:珍爱听力,快乐成长 全国爱耳日 2008年3月3日第就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奥运精彩—我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