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步入了一个彰显个性和强调自主权利的时代,与雷锋所处的时代和社会结构已有很大不同。那时的观念和社会结构比现在单纯得多,因而更强调“一块砖”和“任党搬”。而今天经济结构已经趋于多元化,这种情况下按经济规律进行社会调节成为主调,大众拥有更多职业选择和对事物的选择权,这是社会的进步,有其客观必然性。但如何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依然存在。尤其对为公众服务的公务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而言,雷锋精神就更是必须坚守和弘扬的。
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矛盾和问题很多,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还需几代人的不懈奋斗;需要我们向雷锋那样,真正担负起属于自己的社会责任。雷锋的可贵之处在于,他继承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所要求的“不以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的古训,同时践行了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今天弘扬雷锋精神,彰显其时代价值,发挥其引领社会的作用,更应使弘扬雷锋精神常态化,不能“三月来四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