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城区)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着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城区)。文明城市(城区)称号是反映城市(城区)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广州已提出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三大目标,其中,国家卫生城市是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的前提,而“创卫”和“创模”又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条件,三者相辅相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因其规模大、项目多、要求高、难度大,被视为统揽所有创建工作的“龙头工程”.
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条件有哪些?
具体有以下四方面:1、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城区)荣誉称号;2、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区委)、市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天严重违纪、违法犯罪;4、 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全国文明城市怎么测评?
对“省会/副省级市”的测评体系由“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两部分构成,总分为120分。其中,“基本指标”共100分,用于测评申报城市的入选资格,主要反映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情况,分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等7个部分。37条指标,119个测评项目。“特色指标”为20分, 用于从入选城市中遴选最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城市,主要反映城市获得重要荣誉的情况和考评组对入选城市整体印象 等情况。测评时较多地安排了向群众随机问卷调查和实地随机抽查考核。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创建文明城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检验执政能力的试金石。通过创建活动,有利于把我区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社会治安良好、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充满蓬勃朝气的现代化文明城区,真正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创业和生活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力争在2005年跨入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这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之一。
中共广东省委九届六次全会上提出了对干部“理想、责任、能力、形象”的教育要求具体指什么?
理想就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责任就是增强执政为民责任,能力就是提高促进发展能力,形象就是塑造干净干事形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广大市民应如何做?
市民参与率等于创建成功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更需要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并在参与过程中提升自身素质。
市民是城市的主体,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提升市民素质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群众基础和根本所在。每一个人都应当为自己能够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而感到无比自豪和骄傲,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
作为一个市民。首先要知晓创建,关心创建,融入创建。要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争当文明市民,并主动参与到所在单位和社区开展的争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活动中去。
争当文明市民,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发扬主人翁意识,从文明出行、遵守交通秩序等小事做起,为畅通我市的文明交通工程,建设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秩序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