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一: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
它不但具有丰富的资源,还有巨大的环境调节功能和生态效益。各类湿地在提供水资源、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均化洪水、促淤造陆、降解污染物,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资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生态效益
维持生物多样性。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依赖湿地生存、繁衍的野生动植物极为丰富,其中有许多是珍稀特有的物种,是生物多样性丰富的重要地区和濒危鸟类、迁徙候鸟以及其它野生动物的栖息繁殖地。在40多种国家一级保护的鸟类中,约有1/2生活在湿地中。中国是湿地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亚洲有57种处于濒危状态的鸟,在中国湿地已发现有31种;全世界有鹤类15种,中国湿地鹤类占9种。中国许多湿地是具有国际意义的珍稀水禽、鱼类的栖息地,天然的湿地环境为鸟类、鱼类提供丰富的食物和良好的生存繁衍空间,对物种保存和保护物种多样性发挥着重要作用。湿地是重要的遗传基因库,对维持野生物种种群的存续,筛选和改良具有商品意义的物种,均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利用野生稻杂交培养的水稻新品种,使其具备高产、优质、抗病等特性,在提高粮食生产方面产生了巨大效益。
调蓄洪水,防止自然灾害。湿地在控制洪水,调节水流方面功能十分显著。湿地在蓄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蓄水防洪的天然“海绵”。我国降水的季节分配和年度分配不均匀,通过天然和人工湿地的调节,储存来自降雨、河流过多的水量,从而避免发生洪水灾害,保证工农业生产有稳定的水源供给。长江中下游的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许多湖泊曾经发挥着储水功能,防止了无数次洪涝灾害;许多水库,在防洪、抗旱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沿海许多湿地抵御波浪和海潮的冲击,防止了风浪对海岸的侵蚀。中科院研究资料表明,三江平原沼泽湿地蓄水达38。4亿立方米,由于挠力河上游大面积河漫滩湿地的调节作用,能将下游的洪峰值消减50%。此外,湿地的蒸发在附近区域制造降雨,使区域气候条件稳定,具有调节区域气候作用。
降解污染物。随着工农业生产和人类其它活动以及径流等自然过程带来农药、工业污染物、有毒物质进入湿地,湿地的生物和化学过程可使有毒物质降解和转化,使当地和下游区域受益。
经济效益
提供丰富的动植物产品。中国鱼产量和水稻产量都居世界第一位;湿地提供的莲、藕、菱、芡及浅海水域的一些鱼、虾、贝、藻类等是富有营养的副食品;有些湿地动植物还可入药;有许多动植物还是发展轻工业的重要原材料,如芦苇就是重要的造纸原料;湿地动植物资源的利用还间接带动了加工业的发展;中国的农业、渔业、牧业和副业生产在相当程度上要依赖于湿地提供的自然资源。
提供水资源。水是人类不可缺少的生态要素,湿地是人类发展工、农业生产用水和城市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我国众多的沼泽、河流、湖泊和水库在输水、储水和供水方面发挥着巨大效益。
提供矿物资源。湿地中有各种矿砂和盐类资源。中国的青藏、蒙新地区的碱水湖和盐湖,分布相对集中,盐的种类齐全,储量极大。盐湖中,不仅赋存大量的食盐、芒硝、天然碱、石膏等普通盐类,而且还富集着硼、锂等多种稀有元素。中国一些重要油田,大都分布在湿地区域,湿地的地下油汽资源开发利用,在国民经济中的意义重大。
能源和水运。湿地能够提供多种能源,水电在中国电力供应中占有重要地位,水能蕴藏占世界第一位,达6。8亿千瓦,有着巨大的开发潜力。我国沿海多河口港湾,蕴藏着巨大的潮汐能。从湿地中直接采挖泥炭用于燃烧,湿地中的林草作为薪材,是湿地周边农村中重要的能源来源。湿地有着重要的水运价值,沿海沿江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受惠于此。中国约有10万公里内河航道,内陆水运承担了大约30%的货运量。
社会效益
观光与旅游。湿地具有自然观光、旅游、娱乐等美学方面的功能,中国有许多重要的旅游风景区都分布在湿地区域。滨海的沙滩、海水是重要的旅游资源,还有不少湖泊因自然景色壮观秀丽而吸引人们向往,辟为旅游和疗养圣地。滇池、太湖、洱海、杭州西湖等都是著名的风景区,除可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外,还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尤其是城市中的水体,在美化环境、调节气候、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方面有着重要的社会效益。
教育与科研价值。湿地生态系统、多样的动植物群落、濒危物种等,在科研中都有重要地位,它们为教育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对象、材料和试验基地。一些湿地中保留着过去和现在的生物、地理等方面演化进程的信息,在研究环境演化,古地理方面有着重要价值。
手抄报二:湿地保护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主委李修松建议:保护好湿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李修松建议国家层面把湿地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工作,更好地发挥湿地巨大的生态功能、强大的生产功能、特殊的碳汇功能、丰富的文化功能。
一是加快湿地保护立法步伐。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尽快将湿地保护立法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尽早出台《湿地保护条例》,待条件成熟时升格为《湿地保护法》;同时,推动全国各地健全湿地保护法规,严格依法保护管理湿地资源。
二是研究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近年来,国家实行了抢救性保护湿地的政策,初步建立了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小区并存,其他保护形式互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目前,纳入我国湿地保护体系的湿地保护面积有2324。32万公顷,湿地保护率43。51%。随着抢救性保护湿地政策的实施,湿地区域内及其周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湿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保护工作难度。因此,鉴于湿地具有多种服务功能和提供公共产品的特性,建议国家研究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通过公共财政投入,对湿地规划范围内因保护湿地而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相关利益方给予适当补偿。
三是加大工程治理力度。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对湿地资源实行普遍保护,坚决制止随意侵占破坏湿地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既要加强对现有湿地的保护,又要积极开展湿地恢复,不断扩大湿地保护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建议国家在现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投资标准,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湿地恢复和富营养化治理,减缓湿地退化,加快恢复湿地功能。
四是进一步提升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机构与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部门间湿地保护管理合作机制和社会参与保护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探索共管共建模式,正确处理好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关系,协调处理好湿地保护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构建湿地公园社区共管共建共享机制。强化湿地科学研究,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建立可持续利用示范基地,不断提高湿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科技含量,为湿地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五是在保护好湿地的基础上予以合理利用。一是保护好现有湿地,在恢复其环境,修复其水体、生态及生物链的基础上予以合理利用。二是利用不能影响湿地的环境风貌,不能污染其水体及其生物链。三是可以灵活利用各处湿地特色,优化其环境风貌,多方式多形态予以利用;四是可根据当地湿地实际,结合相关的文化资源,运用文化创意和相应的科技手段,创新资源利用方式,发展相关的水文化创意旅游,提升其吸引力和利用效益。
六是进一步加大对安徽省湿地保护的支持。安徽地跨南北、承东启西、沿江通海,湿地生态区位极其重要。全国七大水系中的长江、淮河横贯全境,新安江发源于皖南,巢湖为全国第五大淡水湖之一,分布于淮北、淮南、亳州等地的煤矿塌陷湿地在全国极为典型独特,安庆沿江大型湖泊集中成片,构筑了长江中下游区域享有盛名的华阳河湖群,为全国湿地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全省各级林业部门积极作为,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紧紧围绕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改善湿地生态功能这一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2014年,新建安庆市宜秀区菜子湖等15处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单位,增加湿地保护面积3万公顷;以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启动实施了GEF项目(加强安徽省湿地保护地体系管理有效性项目);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金3000万元,界首市获批湿地保护奖励资金500万元,全省湿地保护总投入达到5740万元,其中中央投入5530万元、省财政投入210万元。目前,安徽省现有湿地总面积约104。18万公顷,占省国土面积的7。47%;全省已确认国家重要湿地5处,已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23处、湿地公园试点单位30处,已初步建立了以国家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小区和其他保护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湿地保护总面积达46。63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35%,使全省约65%的自然湿地和70%–80%的湿地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了初步保护。但同时也面临着湿地保护投入不足、湿地保护管理能力不强、湿地功能退化等一系列问题。建议国家从项目资金、科学研究、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安徽省湿地保护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