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饭店吃饭,爸爸叫我去买饮料,我便爽快地答应了。 我拿着20元,跑进了商店,开始选我们最喜欢的饮料。首先我选了3瓶500毫升的饮料,一瓶6元9角,当时我看成别的标牌上的4元9角了,以为够了,就急急忙忙地跑到付款台去付账了。
可想而知,钱是不够的!6.9(原先的数)×3=20.7元!oh!my god!我只好叫王宇康找我爸爸拿钱来了。 我又去那里,看了看,居然还有一个1500毫升,一大瓶饮料,还附赠一个200毫升的小瓶饮料,并且是同品牌的纯果汁饮料,只用16.9元钱!太合适了!所以我立刻决定,该买大瓶饮料。而王宇康,白白地跑了一趟腿儿。 生活中的数学真的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