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对你最好的,算冰箱一个,它说,可乐冰镇好了,等你回来喝哦。算床一个,它说,你还不睡,那我陪你失眠哦。算炉灶一个,它说,你冷,我给你一个暖抱抱哦。当然,算林青一个,她说,失恋了?火锅还是烧烤,白的还是啤的?
林青是我表姐,几年前她在潍坊上中专,然后安家,然后生孩子,我一直佩服她对自己的一切了如指掌的样子,她永远知道她该干什么,多少岁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她21岁结婚,22岁生孩子,23岁上班,25岁混成总监,26岁创业开了一家婚庆公司。而我,29岁有孩子,28岁结婚,24岁创业开了一家广告公司,23岁混成部门经理,22岁上班。日子没啥差距,可是我丢了一个7岁的女儿。你说,这人生,就这么怪啊!
既然知道,早晚会在一起,为什么我们不结婚早一点?前两天突然被媳妇一句话问蒙了:你为什么不早点娶我呢,讨厌!对啊,为什么?
我欠林青一个约定,几年前,我在潍坊参加艺考,那时候我喜欢一个姑娘,林青请我们一起吃饭,她点了那个姑娘最爱吃的辣子鸡,她问那姑娘:你为什么喜欢我们家小柒啊?
林青还是没有放过那姑娘,继续追问,后来那姑娘说,是某次在图书馆,下大雨,别人都在等雨停,而我在等人送伞,觉得比他们幸福,他来的时候,还捧着热奶茶,你看着有那么一个人从风雨里走来,为你撑着一把伞,心一下子柔软了,我们所理解的一见钟情是心里有一千只小鹿乱撞,而那时,我觉得心里有一只猛虎,但是我想闭上眼,闻一闻蔷薇。
这句话犹在耳边,但是那姑娘,早已嫁人多年了。她妈妈做的红烧肉很好吃,高三那年每次她妈妈给她送饭,她都会分成两份跑到三楼给我送,那时候我是艺术理,她是艺术文,我们隔着一层楼。
她是一瞬间从我世界里消失的,没说再见,没有电话,真像一场长长的梦,连告别都来不及,醒来,一切都没有了。犹记得冬天的风,它没有吹醒正在冬眠的我,就变成了二月的剪刀,我摊开手是包袱,剪刀赢了包袱,我输的一塌糊涂。
林青说,这不过是你人生里无数的坎里最微不足道的一个,等你下一次遇见一个姑娘,又会火力全开,嘴上说的不会再爱,但是身体很诚实,你无数次的收起触角怕被伤害,但也无数次的摇尾巴告诉对方你有多喜欢她,爱,本来就是一件不知死活的事儿。
那天我喝到断片,生平第一次,但是我却记得我答应林青的约定,如果她失恋了,也要第一次时间陪她。我庆幸,我终于失去了这一次看她出糗的机会,她嫁给了她的初恋。
愿你早日学会且以情深共白头,愿你早点习惯物是人非事事休,喜欢的方式有千万种,结婚是一种,分手也是一种,什么叫对的人,就是你一碗西红柿打卤面,我一碗豆角茄子面,咱俩盖头换着吃。就是我有一个肉夹馍,你没有,你先吃,我看着。就是你张口说我饿了,我笑着说,想吃啥,我给你做。
往后就剩一句话,祝你们幸福是真的,祝你幸福也是真的。我还是吃辣子鸡,但是跟你无关,只是好吃,仅此而已。
村里的二傻子要结婚了,多稀奇!傻子的媳妇挺漂亮,可惜,是一个疯子,你想,愿意跟傻子结婚的姑娘,肯定是疯了啊。好多人都觉得,可惜了这么好的姑娘,但是姑娘一脸傻笑,还觉得自己捡了宝。可是,傻子,没同意。
傻子以前不傻,按辈份是我二叔。听说,有一回,他跟几个抢劫的打了一架,被捅了两刀,脑袋被打的脑震荡,见义勇为的一件事儿,但是事主始终没出面,怕被报复,我二叔也就认了,彻底对这个世界绝望了,后来出院,就傻了,于是傻子的称呼就跟了他,再也没人记得他的名字。
二叔只是憨憨的笑,那傻相还挺萌的,按照当时二叔的条件,盖个五间大瓦房,娶个漂亮姑娘,很从容的事儿。但是那次事故,二叔就很少干重活了,日子每况愈下,邻里常常接济他,东家给碗水饺,西家给碗鸡蛋面。我喜欢村里,大概就是这股人情,虽然有时候怕事,但是帮忙这事儿,不含糊。
二叔只是憨憨的笑,那傻相还挺萌的,据说当时,二叔骑着二八单车载着姑娘去镇上网吧看电影,路上遇见一帮小流氓抢劫,其实,命运就是这么怪,如果当时二叔没有刹车,应该已经骑进幸福的春天里了吧。后来,二叔两刀一个脑震荡躺医院了,没人出面证明,姑娘家里人管的严,所以,二叔就傻了。
二叔一边拍手一边憨憨的笑,好啊,好啊,好啊!然后哭的一塌糊涂,那哭好意味深长,姑娘看不懂,二叔终于等到这句话,也终于知道这句话的分量,大好的姑娘嫁给一个傻子,多稀奇!
我简直不敢相信,那麦场打麦子的机器轰隆隆的响声里,我听见我二叔跟我说话,那么清晰。我摇摇头。
二叔小时候,对我很好,经常跟我买小零嘴吃,那时候,好人和大坏蛋的区别就是,你给我买糖葫芦你就是好人,你有冰激凌不给我吃一口,南墙上一定会出现,王小明,大坏蛋!真喜欢小时候那股爱憎分明的劲儿。
当年那事故,村里说,从医院出来,二叔就不说话了,总是一个劲的傻笑。其实,二叔落下了病根,好像什么痨病,总之,活的特潦倒了。
后来也没人说得清,那姑娘也疯了,好像是家里给安排了婚事,姑娘死活不同意,喝了老鼠药,救过来的时候,就疯了。也不干活,挨家挨户要饭,有时候,就赶喜,赶喜是我们那里要饭的人的习俗,就是谁家有喜事,就跑去说一堆好话要吃的,逢上大主顾,还能讨个红包。所以,这事儿,挺悲哀,村里又多了一个傻姑。
我三爷爷和三奶奶走的早,二叔他们分家早,几个兄弟早成家立业,唯独他住在老院里,结婚这种事儿,大概是甭想了,也就是梦里解解馋。可是偏偏村里开始传言,傻姑要嫁给二傻子了。可是,那时候,二叔的痨病很厉害了,很少有人踏入他的家门,常常邻居都是把饭给他放在门口。
二叔出殡那天,傻姑哭的最厉害,是的,当年,二叔救的那姑娘,就是傻姑,别看只有两刀一个脑震荡,当年的二叔,可是以一敌五拼命的,二叔说,能活着,是侥幸,能喜欢你,也是侥幸。
傻姑说二叔走的那天,把所有人支到屋外,就屋里剩下傻姑一个人,二叔说,别装疯了,好好打扮一下,嫁个好人家。傻姑哭着说,你怎么知道我装疯?二叔笑了笑说,哎,谁还不知道谁啊,这辈子我唯一做过,就一件傻事儿,就是傻傻的喜欢你,其他事儿,我门儿清。傻姑说,你为什么不早点娶我呢,讨厌!【星火作文网 】
傻姑,到现在也没有嫁人,不过,村里人说,她再也不挨家挨户要饭了,她拿自家的地换了二叔坟地旁边的一块地,种了一大片桃树,浇水施肥剪枝,可勤劳了。
我才知道,傻姑,挨家挨户不是要饭,而是要告诉所有人,我疯了。疯子跟傻子,多般配啊!爱情本来就是一件让人疯疯傻傻的事儿,你是疯子,我是傻子,缠缠绵绵到天涯。可是二叔临走,才明白,千不该,万不该,跟命运赌气啊!
我是坐在傻姑她家桃树地的田埂上听的这故事,哦,对了,往后,再也没人叫她傻姑了,也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但是,我知道,她叫王秋莎。那时候,还有一首歌叫《喀秋莎》。
你怎么知道眼前人就是心上人?糖醋排骨、酱烧豆腐、叉烧串串虾、牙签孜然羊肉热乎上桌,你无心动筷,你说秀色可餐,她一笑你醉的五迷三道,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人了,从现在开始,我的人生任你挥霍。
我们所遇见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该遇见的,没有错的,只是每一个人出现的意义不一样,有些人教会你去爱,有些人教会你去陪伴,这路上,每一个人耗费的时间不同,所以在约好的地点,总有人准时出现,总有人迟到。
所以,那天我回答媳妇说,说自私点,我想跟你一起呆久一点,不被打扰,所以,我不娶你。娶你,是一件很复杂很复杂的事,是恋爱的麻烦乘以100倍,我知道这些麻烦终究会来,我希望它来的晚一点,晚到我一个人能扛下所有麻烦。
其实我想多了,人生的麻烦总归是要面对的,不如早一点,两个人一起面对,当别人产房有喜,你已经儿女绕膝,那幸福才过瘾。后来,我才知道,那幸福,好简单,跟喜欢的人在电影院哈哈大笑,在离家最近的餐厅点了水煮鱼,一片一片的挑给她吃,切开西瓜给她吃最中间的心,做肉夹馍卷饼和包子,等她先咬一口,她眉头一皱,你紧张万分,她突然一笑说,好吃。你松了一口气,开心的不要不要的。
媳妇说,你还是一个孩子,你怎么娶我啊?好姑娘的爱情,应该是,宁愿找个爸,千万别当妈!所以,等你长大了,一定要娶我啊!
有些麻烦,两个人一起,就扛过去了,怕就怕,你收起长剑捡起刺绣,绣了花枕头纳了千层底,陪他入眠。你收起一身豪爽修了端庄娴淑,炒了小肉炖了花蛤,等他回家。你觉得你足够好到站在他身边,可惜,他遇见了她。她一身江湖气,笑谈儿女情长,不懂裁衣做饭,可是,他却铺下十里红妆迎娶她,对她宠溺万分。
你持三尺长矛夜追三百里,无人是你的后盾,你从此绝望再不愿踏入江湖一步。至始至终,你缺的都只是他早点娶你而已,你变的足够对他好,就变得足够多可笑。这婚啊,就是断了所有念想,江湖上,再也没有你的传说,能早结婚的时候,就别拖拉,恋爱长跑,真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