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就有记者节。从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9月1日,新闻从业人员都举行各种仪式纪念这一节日。
1949年12月23日,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但因为当时没有确定具体日期,因此长期以来我国新闻从业人员一直未过记者节。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发了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再一次明确列入了记者节,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关怀和重视。
2000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的请示,同意将11月8日定为记者节。
11月8日是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937年11月8日,以范长江为首的左翼新闻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中国青年记者协会,这是中国记协的前身。确定中国记协的成立日为记者节,对于全国55万名新闻工作者来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