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市男女谈恋爱,己不兴写什么情书了。这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玩意儿,可以说己没有多少人使用了。因此,黑马一早就明白自己所走的是一条艰苦的行程,暗亦阿美未必会成功。欲成功只好坚持持久战。
连死党超也当面嘲笑他:“现在什么时候了?现在流行第一类接触。有勇气当面邀她出来,第一天晚上就搂抱接吻!”
阿美虽是同一机构的同事,但机构太大啦,除了上下班(还得俩人掌握的时间一致)两次照面之外,人通常是不大能见到的,更别说接触了。
“可……没有反应不等于没有意思。也许人家在考虑。要给人家考虑的时间嘛。”
越是没反应,越说明她的高傲。黑马更是百倍地思慕阿美。情书从三天一封加密到一日一封。两年期到,他又加长了一年。
“轰”一声,黑马的血往脑门冲。顺着邮差的和指,才看到邮筒下方有个小告示。也许大家知道,只有他才这么粗心大意吧?
回家,他写了封短函。次日他当面交给阿美。她读到这么一句:“我曾写了近一千封信给你……”
平安夜,他背着一个大麻袋,还有一束玫瑰花上她家。她读完麻袋内的一千封信是一个月之后的事。再过半年,他俩结婚了。情·书_爱情故事_星火作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