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公安部消防局党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鲜明提出并大力弘扬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为:“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这是全国13万消防官兵对党和人民群众作出的承诺,是消防官兵精神风貌的浓缩和升华,更是进一步推动全体消防官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新期待和新要求的力量源泉。要践行好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我觉得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要端正服役态度、立足本职岗位,争做忠诚可靠当代消防人。
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公安消防部队,忠诚是我们永远不变的警魂。我们每一名消防人必须要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视为永远不变的政治本色,在本职岗位上,以积极乐观的工作生活态度和一颗爱国赤诚之心,兢兢业业、艰苦奋斗。
忠于党,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于祖国,就是要发挥自身消防人的“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无私精神并投入到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当中去,就是要始终把消防工作置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忠于人民,就是要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解危救难而不求回报,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事、干实事、做好事;忠于法律,就是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顶得住压力,禁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做法律的忠实实践者和维护者。要全面的做到忠诚可靠单一的思想行为是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的内涵实质的,必须要结合实际提高自身的行为修养及综合素质,永远把自身的价值实现与(文章来源:)消防事业的需要而紧密的结合起来才是真正的做到忠诚可靠。
其次要不怕牺牲、恪尽职守,敢于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赴汤蹈火。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队伍,是一支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刻面临生死考验的队伍。广大消防官兵在重大消防保卫任务面前,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确保万无一失;在扑救火灾的生死考验中,赴汤蹈火,一往无前,以血肉之躯与火魔殊死搏斗;在抢险救援的紧要关头,奋勇当先,舍生忘死,救民于危难。
一是忠诚消防事业的坚定志向。矢志不渝地为消防事业,为消防部队建设而奋斗,不管在何种危险和挫折的情况下,也不忘自己的初衷,不动摇既定的信念,不丧失必胜的信心。
二是甘于奉献、勇于牺牲的博大情怀。自觉把个人得失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誓死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三是降服火魔、救人危难,战胜一切艰险的英雄气概。赴汤蹈火,有我无火,艰苦奋斗,拼搏进取,始终保持消防战士的坚强意志和昂扬的精神状态。消防部队的性质、宗旨,决定了必须把赴汤蹈火作为每个官兵基本的政治品格和道德情操,使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财富代代相传,不断发扬光大。
最后要强化服务观念、勇于奉献,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消防部队的唯一宗旨和职业责任。消防部队特殊的性、地位和作用,要求消防部队官兵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和道德准则,而且在实践中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服务人民就是在国家和人民群众需要的时候,不计得失,勇于奉献,勇于牺牲。
第一,在危急时刻牺牲个人生命。当我们当上消防兵的那一天起,就以扛水枪、爬高楼、降火魔为职业,以车辆装备为伴侣,火场尤如战场,在每一次战斗中,死神随时威胁着我们的生命。消防部队的性质要求消防官兵在生死抉择面前,要毫不犹豫地把生的希望让给人民、让给同志,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勇于奉献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
第二,在平时工作中牺牲个人利益。消防官兵的牺牲奉献不仅仅表现在流血上。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为了坚守战斗岗位,失去了很多学习的机会,失去了很多赚钱的机会,甚至牺牲了自己专业技术,也不能象一般公民那样更多地自由安排业余生活。为了预防火灾,为了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的基层官兵长年执勤奋战,那些繁华的酒楼,旋转的舞厅,与恋人的花前月下,对于我们来说有些遇不可及,虽然消防部队大部分都驻守在人口较多的城市,然而,面对都市的繁华却只能驻足守望,每天的生活就是学习、训练、执勤,这些艰苦的生活写照也能从一个侧面体现出我们消防部队基层官兵的牺牲与奉献。同时,这单调乏味的部队生活中也有一种英勇顽强的精神在支撑着我们的意志,稳定着我们的军心。
第三,在牺牲自身的同时牺牲家庭利益。我们所肩负的职责,使得我们没有太多时间来照顾家庭,很多同志夫妻分居两地,过着牛郎织女式的生活,家中生、老、病、死等困难,要求我们及其家属承受更多的常人难以体验的负担,为了国家的稳定,人民的幸福平安,甘愿牺牲个家庭的某些幸福也是值得的,这些都是我们消防官兵良好职业道德的崇高体现,都是靠着英勇顽强、坚忍不拔的意志力来实现的。
我们要把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转化为推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在新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具体行动上,要见之于行动,从自我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深入践行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坚定自己的“忠诚可靠”思想信念,发扬以往的“赴汤蹈火”战斗精神,坚持永恒的“服务人民”目标,努力树立公安消防部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