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上网,看到来自《燕赵晚报》一则题为《16岁打工妹会网友 惨遭四名男子轮奸》的新闻:小兰还不到17岁,在一家超市打工,平时酷爱上网,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在建筑工地打工的杜某(男,18岁)。10月9日晚上,杜某与同在工地上打工的老乡宋某(男,24岁)、王某(男,18岁)、杜某某(男,20岁)在一起喝酒,打起了小兰的鬼主意。杜某以网友加老乡的身份,将小兰约出来玩。天真的小兰如约而至。四人花言巧语将小兰骗到了裕华区的租住房内,对小兰实施了轮奸。直到10日3时30分,小兰趁四人不备逃出报了警。
色狼利用网络诱骗少女实施猥亵、强奸的案例时有发生,为什么还是有女孩受骗上当呢?我以此事件为例,从自我防护的角度为女孩们分析一下,希望对她们能有所帮助。
“知人知面”尚且“不知心”,更何况面对的是未曾谋过一面的网友呢?女孩对要求见面的异性网友切不可言听计从。以此事件为例,小兰即使禁不住对方的花言巧语答应见面(也可能有山村女孩纯朴善良,唯恐有付对方好意的因素),也不要答应对方要求在夜间,在偏僻的地点见面的要求;即使小兰答应了见面,但若她在赶到见面地点之前观察一下,远远发现对方还带有其他三人,也应该抽身就走;即使和那四人见了面,也不该和他们到他们的租住房里。
要说小兰一点警惕性也没有也是假话,要不那四人怎么会花言巧语反复游说小兰才肯答应他们呢?我想小兰和他们到他们租住房之前也经过思想斗争的——单纯善良的女孩犯了常有的“为对方考虑太多”的毛病。
女孩应该有这种意识,网友初次见面,该对方为自己考虑得多:对方应该体微、照顾到女孩的心理感受。如果对方不照顾到女孩的心理感受,或蛮横或花言巧语坚持,女孩完全可以放弃见面,千万不要怕辜负对方——如果对方不为女孩考虑,只想把女孩“召之即来”,女孩又何必冒险呢?自我意识太强,不善解人意的男孩子不见又何妨?错过了又何妨?
网络交友因特有的距离感使人容易对对方产生诸多美好性想象,多梦的青春期的女孩这种想象被“网狼”利用的很多,诸多案例无需我在此重复。我综合分析此类案例的特点,查阅了一些资料,给喜欢网上交友的女孩做以下提醒。
要提防聊不了几句就“炫富”、“炫帅”的网友,那些网名里含有“帅”字的特别要注意提防。真正的“富哥”、帅哥在现实中大多被人宠习惯了,被人夸习惯了,多多少少有点傲气,一般不会主动通过“炫富”、“炫帅”来讨好女孩。“网狼”爱扮成“富哥”、帅哥,他们只图一次性见面,是不会顾忌穿帮的。
要提防聊不上几次就要求见面的网友。诚心网上交友的男孩开始更注重情感交流,他如果发现和女孩聊得来,每次会和女孩聊得较久。即使他多次提出和女孩见面遭拒绝后,他还会找女孩聊天——“网狼”一般没有这种耐心,他们是不会陪女孩白聊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