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二、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的接地装置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要求。
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