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一栋高层住宅突发大火,死伤惨重。截至11月19日,当地政府通报,已有58人遇难。
初步调查显示,火灾起因为电焊违章操作。楼外附着的大量易燃物品及由此产生的剧毒浓烟,都是致灾主因。
事非偶发。据《瞭望》新闻周刊掌握的信息,此前一些地方已有多起施工期间引发的建筑火灾,原因绝大多数出自违规用火及保温材料易燃。
反观“11·15”火灾,尤令人痛心。尽管消防人员迅速赶到,尽管启用了先进灭火设备,但火势蔓延之快,让救者力有不逮。事后,业内指称,高层建筑火灾施救是一项固有难题,加之多项因素重叠,终致悲剧。
俨然城市现代化的象征,高楼广厦却让生命如此无力。以10层以上或24米为标准,我国现有高层建筑逾16万栋,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皆在万栋上下。
对此,多位专业人士在接受本刊采访时指出,城市高层建筑防火形势严峻;建议强化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同时全面清查各地高层建筑的消防自救设施,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能力的监控,并着力完善其防火设计。
非如此,上海“11·15”大火既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
两大要害:建材、火源
火灾发生时,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节能综合整治项目。引发大火的电焊、脚手架板、尼龙织网以及楼房外立面裸露的大量聚氨酯泡沫,都是施工期间所为。
类似的节能改建,正在许多城市推进。以聚氨酯泡沫为代表的外保温层材料,因其耐火性差,已被公认为央视大楼等多起施工阶段火灾的祸因。
中铁建设集团总工程师贾洪表示,高层建筑施工中的防火问题非常突出,有两大要害。其一,建筑使用易燃材料过多。比如建筑外层使用的保温材料,按照规定必须达到一定防火等级,不燃或者难燃,但目前市场上80%的外墙保温材料都属易燃。
究其原因,是一些建设单位尤其是缺乏足够资质的分包公司,“更注重容重、厚度、隔热保温系数等指标,而忽略防火性能”,贾洪说。
2009年9月,住建部颁布了采用新型保温层材料的规定,要求强制使用难燃的无机保温材料,但至今落实乏力。业内人士分析,成本是主要原因之一。
而材料监管的漏洞,让建设单位可以一边将难燃的、高成本的样品拿到检测机构试验,一边在实际施工中大量使用易燃的、低成本的材料。后者在燃烧情况下,大多会产生有毒气体。
其二,火源监控不力。比如引起“11·15”大火的电焊,在施工过程中本应有严格的使用规定。首先是工程中的电焊作业要有审批手续,要经过专人批准,并派专人盯察,检查动火部位、动火周围材料、动火坏境、动火时间;其次是检验动火人员的资格,看其是否持岗上证、安全常识是否清楚,是否具备动火的控制能力;再次还要有监测和防护措施,有专门收集电焊焊渣的器具。“如果高温焊渣穿透保温材料,在内部将其燃着,扑救工作会更加困难。”消防业内人士说,由于材料表面不透水,消防水柱从外部浇下,不一定够得着火源。而一旦错过时机,火势蔓延,浓烟滚滚,更不容易找到火苗,给消防增加了难度。
外力扑救有限
消防业内人士称,上海市的消防水平在全国首屈一指,以其专业设备和水准,对扑灭高楼大火也有心乏力,只能以阻隔火势、全力救人为主。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以及2层及2层以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工业建筑,均为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是超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研究专家、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袁宏永指出,高层建筑火灾发生后,存在火势蔓延快、人员疏散难、消防车举高不够、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等问题。
业内认为,这些问题在国际上也未得到妥善解决。据了解,目前国内一般城市配备的高端消防车举高不到60米,世界先进的消防车举高也仅百米。如果上百米高的高楼出现火灾,很难靠外部力量救援。
11月17日,上海市消防局局长陈飞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消防购置的能处置300米高空火情的压缩消防车,在胶州路特大火灾中已被启用,“但压缩消防车抵达现场时,整栋楼已经形成了立体全面燃烧的情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刘海龙告诉本刊记者,高层建筑内的电梯、管道井、排气道等各种竖向管井,就像一座座烟囱,是火势蔓延扩大的重要途径,并极易使整幢建筑形成立体火场。这种“烟囱”效应,会让扑救变得更加困难,同时还可能危及逃往天台的人员的生命安全。
专业人士测定,在火灾燃烧猛烈阶段,各管井烟气扩散速度可达3~4米/秒。以一座高度为100米的高层建筑为例,在无阻挡的情况下,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
据了解,为应对高层救援,北京消防已经配置了90多米的云梯车,101米的云梯车也即将到位。同时,还将购置直升机以增强高层灭火力量。
但现场扑救仍会遭遇诸多限制。比如,在一些寸土寸金的大城市,建筑密集,消防云梯车还会受限于楼宇环境、停车条件等;直升机的使用,会受限于有无降落平台、是否具备取水条件等;建筑物使用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的耐火等级达不到国家规定,使扑救工作难以掌控等。
一些老问题更为常见。“消防通道被占导致消防车辆无法及时进入、小区绿化影响云梯车正常升起、管网老化导致供水无法加压等,都会造成消防力量不能第一时间发挥最大的作用。”刘海龙说。
防火“第一道关”
火灾发生后,初期阶段最易扑救。多位专业人士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高层大楼最有效的灭火方式是内部迅速自救。一旦火势起来,钢筋、水泥等现有建筑主材将难以幸免。
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是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工具和保障。所以,建筑的物业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要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持久有效地发挥其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的作用。
另外,建筑管理单位要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人员及消防安全保卫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工作,确保他们能熟练使用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在火灾发生后迅速发挥灭火作用。
上海大火之后,各城市即紧急展开消防检查。11月16日至12月16日,北京消防部门以暗访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其中,高层建筑是检查的重点,将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国内在建筑阶段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作为法规,对建筑材料、防火分隔、人员疏散、防排烟、消防给水、固定自动灭火设施、自动报警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在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环节也都有规定。
因此,要严格把握第一道关。高层建筑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进行高层建筑构造、装修材料选材和配套消防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他建议,一方面更加严格监管,从设计、施工、使用各环节,管理到位;另一方面,加大火灾责任追究和惩罚力度,要使得“玩火”的企业和个人付出违法的沉重代价。
建议强化对高层建筑消防能力的监控,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方案。他认为,若严格遵守国家规范,高层建筑有一系列防火安全保障。但若因各种原因整栋建筑存在先天不足,那么后期的管理和措施也无法弥补建筑上的防火缺陷。
此外,也应进一步完善建筑美观、使用效率与消防安全之间的平衡。比如,现在城市大量建筑将疏散楼梯作为消防楼梯使用,有的密集塔楼里一层十几户仅共用一个楼梯间,高层住宅未设严格的消防分区,等等。虽然并不违反现有建筑规范,但不啻为隐患。
组织自防自救
大火频发,亦暴露出一个痼疾:相对于城市化飞速进展,城市居民的风险防范意识明显滞后。
火灾发生后,不少群众往往不知道如何扑救、如何逃生。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在社会上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让社会人人懂消防、人人会消防,让消防知识深入人心。一旦发生火灾,大家能迅速回忆起正确的灭火和逃生措施,保证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居民防火意识和疏散演习,加强预案制作的科学性和演练。
同时,防火工作社会化是整体提升全民防火水平的必经之路。他表示,目前的火灾损失主要由国家、受灾企业和个人承担,政府负责消防设计审核、施工监管、消防监督,但利益并不挂钩。应尽快实施火灾保险制度,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以提高消防社会化程度。
火灾过后,上海市部分政协委员提出,我国大城市亟待建立综合防灾管理格局。在有效整合应急资源的同时,加大对市民防灾自救能力的培训。灾害防御专业人士建议,一方面配备家庭用小型灭火设备,指导各家各户配备相应的逃生、救生器材。针对各居民住宅特点,在社区公共场所、楼道等处配备灭火器材,指导市民安全使用。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的楼顶水箱转化为防火设备的可行性研究。
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化救助服务团体的作用。可尝试由街道、居委会牵头,联合物业公司、工青妇和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在各居民小区建立“安全志愿者队伍”,对社区的防火、治安、卫生等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检查。政府则定期组织力量专门对这些志愿者进行紧急抢救、逃生、消防、危重病人与伤员抢救等专项培训和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