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分类
公司安全教育分为:入厂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类,而入厂前安全教育又分为:厂级安全教育;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级安全教育和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即“三级”教育。
第二条 安全教育职能与分工
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编写安全教育学习材料和教材;
(3)负责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布置、督促、检查各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安全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为其提供安全教育资料;
(6)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办好安全生产简报,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各生产车间、合作坑口(选厂)负责本车间、合作坑口(选厂)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本车间、合作坑口(选厂)职工参加公司及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
(2)负责对新调入本车间、合作坑口(选厂)的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负责组织本车间、合作坑口(选厂)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后作业安全教育;
(4)负责对技术工种的岗位培训,对本车间、合作坑口(选厂)职工进行现场管理和作业安全育;
(5)抓典型,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办好本车间、合作坑口(选厂)宣传报导。
3、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和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其职责是:
(1)做好本部门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2)负责本部门主管范围内特殊工种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3)负责新调入本部门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4)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时参加公司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的培训。
第三条 三级安全教育分工与内容
1、三级安全教育由行政事业部组织,安全环保部进行教育,主要教育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法规和法令;
(2)公司生产特点及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常识;
(4)公司内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训;
(5)结合生产特点进行针对性教育。
2、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级安全教育由本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领导或指定的专人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1)本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情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3)本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安全生产设施及其使用方法;
(4)结合本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生产、工作性质和实际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工段(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进行,主要内容是:
(1)本工种、本岗位工作性质、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的事项;
(2)本工种、本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本工种、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与保管方法等;
(4)本工种、本岗位曾发生过的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措施等。
第四条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和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是: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宣传和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的形式:
(1)进行安全教育利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
(2)派班前上岗安全教育;
(3)利用各种会议、简报、标语、图片、广播、录像、画廊、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安全教育;
(4)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术表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讲座、交流安全经验等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条 特种安全教育
1、对特殊工种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内容、时间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从普通岗位调到特殊工种岗位的人员,要按特殊工种的要求,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