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校园安全如同矿山、交通安全一样,不应也不能出问题。一旦出问题就可能是大问题,就可能是危及生命安全的问题。近一段时间以来,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令人触目惊心,敲响了校园安全的警钟。引起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因此,解决校园安全管理问题,构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已迫在眉睫。
(一)制定 《校园安全法》,完善校园安全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关于校园安全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许多规定散见于 《教育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缺乏单行的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导致现有的关于校园安全的规定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无法从法律层(文章来源)面应对日益复杂的校园安全状况。致使一方面校园安全管理体制不稳定、模式不统一、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另一方面,对学校及师生在安全责任的认定上尚存在诸多的空白,在维权时存在司法救济途径不顺畅、救济手段缺乏刚性。因此, 《校园安全法》的制定就显得非常必要。这部法律的制定,不仅是完善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而且势必有力地推进校园安全的法制化,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安全。
(二)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职责。
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已经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学校应当形成领导重视、齐抓共管、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管理规范、防范有力的安全工作运行格局,正如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所说:“要通过严密的防范和防控,防到犯罪分子不能对孩子下手。”首先,应由校长亲自挂帅,领导学校的安全工作;各级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其次,要建立健全一套完整、严密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范围,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例如,校园安全保卫制度、校园安全应急制度、校园安全自检制度、师生外出审批制度,以及校园安全报告制度等。再次,要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真正使责任落实到实处。
(三)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强化安全意识。重视宣传教育,确立安全意识,是校园安全的前提与保障。我们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师生牢固树立 “安全重于泰山”的观念。
首先,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阶段安全教育目标,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科学的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知识和技能,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学生造成的伤害。其次,我们在进行安全教育过程中,不能靠空洞说教,不能用灌输的方法让师生被动接受。而应该精心设计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分阶段、循序渐进地教育。要让学生明白生命的意义,以及自护自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再次,要创新学校安全教育的形式,提高教育的实效。我们可以通过校园网、主题班会、学生社团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也可以举办相关讲座,聘请校外法制人员有针对性地选取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法制教育,还可以开展针对性的演练,训练师生员工防范危险,解决 “如何获得安全”的问题。
(四)建立警校共建机制,加强治安联防。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绝大多数是由学校保卫部门来完成的。但是目前的现状却是:保卫人员配置不足,综合素质不高,管理理念落后,以及受执法权限的限制,难以适应学校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因此,需要依靠社会各界,采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内外兼治的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体系,有效地控制安全风险。学校安全工作的社会化,应本着 “以学校保卫为主,治安防范指导为辅”的原则,以优势互补、全方位共建的形式,以拓宽共建领域、丰富共建内容、提高共建水平为重点,注重实效的 “警校共建”平安校园的治安联防工作机制。
各学校要主动与周边公安派出所、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和警方的协作力度。比如,可以在学校设立警校共建工作站、开设校园110、执行一校一警制度。同时,还要建立校园治安援助机制。公安机关应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正常的治安秩序的有关规定,同相关部门联手出击,注意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监管,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清除隐患,预防突发事件,保一方平安。让校园真正成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愉快生活和学习的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