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卫生监督所发现,个别机构打着研究院(所)的旗号,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非法行医,雇医托欺骗患者前来就诊,坑骗钱财;还有部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以“研究院、所”的名义作虚假广告,宣称对某某疾病诊治“有特效,无效退款”等等。这些涉医科研机构的违法行为往往针对特定疾病,且多数针对低收入群体、农村居民等。部分患者盲目轻信宣传接受诊治导致自身健康及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引起医疗纠纷。
济南市卫生监督所提醒患者,涉医科研机构的非法行医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他们通常打着科研机构的旗号,拿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作幌子,有的不具备资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行医;有的科研机构开办的诊所虽有资质,但其超出核准范围进行诊疗,或是聘用无资质人员,并作了大量虚假宣传。广大患者应对此加强警惕,辨明科研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医资质后方可进行诊疗,不要轻信这些机构对一些疑难杂症治疗方面的宣传,治疗疾病尤其是疑难杂症还是尽量到正规医疗机构,以免上当受骗,贻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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