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应对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指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事先制定的,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来做的应急反应工作方案。
总体应急预案:指国家或者某个地区、部门、单位为应对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综合性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指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其职责分工为应对某类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通常作为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有时也称为分预案。
应急处置:指对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一系列的应急响应措施。
专项指挥部:指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设立的,对有关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统一指挥协调的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
应急工作机构: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办事机构。
监测:指通过各种方式、方法观测收集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评估预测的过程。
突发公共事件重大信息:指对本地区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包括单独或其它因素一起可能引起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各种类突发公共事件隐患;本地区可能、正在或者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和泼及范围可能扩大的有关情况;其他地区可能、正在或者已经发生的,并可能会对本地区的生命财产、生态环境、社会秩序等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其它地区可能、正在或者已经发生的,由于本地区具备与其他地区相似的环境、因素等情况,本地区也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等。
预警:指根据监测到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中的相关规定,提前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并提出相关应急措施建议。
应急状态:指为应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在某个地区或者全市范围内,政府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在一段时间内依据非常态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采取的有关措施和所呈现的状态。
先期处置:指突发公共事件即将发生、正在发生或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专项指挥部在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保障:指为保障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各种保证措施。一般按功能分为:人力、财力、物资、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讯与信息、公共设施、社会沟通、技术支撑以及其他保障。
应急联动:指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联合行动,必要时,与军队、武警部队联动,互相支持,社会各方面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工作机制。
扩大应急:指突发公共事件危害、影响程度、范围有扩大趋势时,为有效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应急委员会等机构或者单位通过采取进一步有力措施、请求支援等方式,以尽快使受影响地域、领域恢复到正常状态的各种应急处置程序、措施的总称。
次生、衍生事件:是指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其他事件。
耦合事件:是指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段内发生的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突发公共事件。
后期处置:是指突发公共事件得到基本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恢复正常所采取的一系列善后处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