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火灾危险性发类
举例
甲
闪点<28℃的液体
闪点<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泵房、甲醇、乙醇、丙酮、丁酮等的合成或精制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
爆炸下限<10%的气体
乙炔站、氢气站、天然气、石油伴生气、矿井气等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液化石油气罐瓶间,电解水或电解盐厂房,化肥厂的氢、氮压缩厂房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甲胺厂房,丙烯腈厂房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金属钠、钾加工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氯化磷厂房,多晶硅车间三氯氢硅部位,五氧化磷厂房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氯酸钠、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次氯酸钙厂房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
乙
闪点≥28℃至<60℃的液体
闪点≥28℃至<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和其泵房,樟脑油提取部位,环氧氯丙烷厂房,松节油精制部位,煤油罐桶间
爆炸下限≥10%的气体
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其净化部位,发生炉煤气或鼓风炉煤气净化部位,氨压缩机房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高锰酸钾厂房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硫酸回收厂房
助燃气体
氧气站空分厂房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或丙类液体的雾滴
铝粉或镁粉厂房,金属制品抛光部位,煤粉厂房,面粉厂的碾磨部位,活性炭制造及再生厂房
丙
闪点≥60℃的液体
闪点≥60℃的油品和有机流体的提炼、回收部位及其抽送泵房,甘油、桐油的制备厂房,油浸变压器室,机器油或变压器油罐桶间,柴油罐桶间,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的设备)
可燃固体
木工厂房,竹、藤加工厂房,针织品厂房,织布厂房,染整厂房,服装加工厂房,棉花加工及打包厂房,造纸厂备料、干燥厂房,麻纺厂粗加工厂房,谷场加工厂房,毛涤厂选毛厂房,密饯厂房
丁
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金属冶炼、锻造、铆焊、热轧、铸造、热处理厂房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原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锅炉房、玻璃原料熔化厂房、保温瓶胆厂房、陶瓷制品的烘干厂房、柴油机房、汽车库、石灰熔烧厂房、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的设备)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铝塑材料的加工厂房,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化纤厂后加工润湿部位
戊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
制砖厂房、石棉加工车间、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