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房
1、病房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持通道畅通,疏散通道上应设置疏散和事故照明设备,以便火灾时进行疏散和扑救。
2、在病房给病人输氧时,氧气瓶要竖立固定,同时应提醒病人及其亲友:不得用有油污的手和抹布触摸氧气瓶和制氧设备。有条件的医院病房如采用输氧管道集中输氧时,氧气瓶室必须加强管理,除应符合避热、禁油、防止撞击等常规要求外,氧气瓶室内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杂物,并应及时扫除灰尘,保持清洁;整个输氧系统不漏气,总控制阀和分路阀门要灵活严密,不用时必须关好;输氧管道不得用酒精等有机溶剂,可用洁尔灭毒剂的水溶液揩试。
3、在输氧气时,病房禁止用火与吸烟等;禁上病人和家属携带煤油炉、电炉等加热食品。
4、氧气瓶的开关、仪表、管道均不得漏气,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持氧气瓶的洁净和安全输氧,还要随时检查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加热食品也应有专门地方,炉灶应由专人管理。
5、病房内的电气设备不得擅自改动,不得私设电炉、电茶壶等加热设备,不得超负荷,以免妨碍病房照明设备和急救设备的正常工作或导致电气火灾。
(二)放射科(室)
1、放射机房
(1)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吊顶应用不燃材料装修。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电缆变压器的负载、容量应达到规定的安全系数,防止超载失火。中型以上的诊断用X线机,应设置一个专用的电源变压器。
(2)X线机用的电缆应敷设在封闭的电缆沟内,电缆应采用金属套管或选用阻燃电缆,电气设备与线路、开关的设置应避开可燃物在电缆沟内,应用防火填料堵塞洞孔,防止老鼠等小动物进入。移动电缆的弯曲度不宜过大,以防被高压电击穿;地表走线部位,应予以垫衬,高压插头与插座之间的空隙,应用绝缘材料填充。X线机及其设备部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严守X线管的使用规程,经常对X线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清毒和清洗污物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液体时,必须打开门窗通风,易燃液体在室内的存放量不得超过5OO毫升,并有专人专柜负责保管。
2、胶片室
(1)胶片室应独立设置,室内要求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保持阴凉干燥。
(2)胶片室必须专室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易燃物;胶片室不应安装电气动力设施;照明用电的灯具、线路、开关不得靠近胶片存放点。
(3)胶片应用纸袋加以保护,竖式存放在铁箱中,不同胶片要分开存放,还要经常检查,发现霉点及时擦去。
(4)室内要严禁吸烟,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三)核磁共振扫描仪检测室
1、核磁共振扫描仪应安装在一、二级的耐火建筑中,室内装修要采用不燃材料或阻燃材料,
2、室内严禁存放可燃或易燃物,同时要有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并按规定配备必需的灭火器材。
(四)手术室
1、室内要保持良好通风条件,若采取机械排风,不得循环。排风口应设在手术室的下部,消毒间与手术室应分开设置。
2、控制麻醉剂、消毒剂(如酒精)等要做到即领即用,不得在手术室内贮存,用过的渗有易燃液体的载体(如棉球等)要随时放入有盖的容器内。
3、室内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等明火。禁止在使用易燃性麻醉药过程中,使用电灼、电凝器、激光刀等。
4、医务人员在防静电时应采用特制的导电软管,或对麻醉机和手术床作导除静电处理,并应穿着防静电服装和导电鞋操作。(文章来源)麻醉机及手术台周围地板要采用金属导线接地等导除静电的技术措施。
5、室内非防爆型的开关、插头,应在施行麻醉前合上、插好。必须等手术完毕,乙醚蒸气排除干净后,方可切断或拔去插头。室内应备有二氧化碳灭火器。
(五)药库
1、药库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医院一角或四周建筑不相连的地点独立设立,不得与门诊部、病房等人员密集地点毗连。
2、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存放,并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进行分类,单独分开隔离存放。
3、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库应定期摊开,注意防潮,以防发热自燃。
4、库内禁止吸烟,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
(六)药房
1、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能用纸包装。
2、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而起火灾。
3、药房内的废弃纸盒、纸屑,不要随地乱丢,应集中在金属桶篓内,每日清除。
4、中草药不可大量堆积、储存,以防发热自燃。
5、药房应严禁明火和吸烟,电气照明的灯具、开关、线路,不得靠近药架或穿过药品。
(七)生化检验及实验室
1、应设在医院人流较少的靠外一侧,内部的平面布置要合理,且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易燃液体应放在试剂橱的底层阴凉处;各类氧化剂与易燃有机物必须隔离储存,不得混放。开启后未用完的乙醚,不能放在冰箱内储存。广泛用作防腐剂的叠氮纳应将其包装完好放置在黄沙桶内,专柜保管。苦味酸应先配成溶液后存放,并避免触及金属。凡盛装过化学试剂的容器应彻底清洗。
3、试剂标签必须齐全清楚,可在标签上涂蜡保护,万一脱落,应即取出,未经确认,不得使用。
4、试剂应有人专门保管,定期检查。如乙醇等用量大时,就不能将其作试剂看待,应另外存放在危险物品仓库内,随用随取。
5、烘箱应有自动恒温装置,在烘干含有易燃剂的样品时不准用电热烘箱烘于,以防电热丝与易燃液体蒸气发生爆炸,可用蒸气烘箱或真空烘箱烘干。
6、在实验室使用电炉应防止电热丝翘起,最好使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使用酒精灯、煤气灯等明人应注意安全,小心谨慎,周围不可放置可燃物,应有分隔保护措施。
7、检验、实验完毕后,未用完物品应放回原处,不得在实验台上存放。
(八)病理室
1、病理室的防火一般要求可参照生化检验及实验室的防火要求。
2、制作切片过程中的所有烘于工序都应在真空烘箱中进行,不宜使用电热烘箱。烘箱脱水时应尽量选用现代的自动脱水机械,使用易燃液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沾有溶剂或石蜡的物品,应集中处理,不要随意乱丢,不得接触火源或氧化剂。
(九)制剂室
1、普通制剂室
(1)配剂间与制剂间应分开,以对明火和易燃液体做必要的防火分离。普通制剂使用的乙醇,应分室储存。
(2)盛装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有木支架或橡胶垫,大容积或大口径的盛装瓶应配有抽吸设备。
(3)室内的有机化合物,不得放在明火或强氧化剂附近。
(4)室内常用的火棉胶套属硝酸纤维制品,必须按安全规定妥善保管,应有金属桶密封储藏。封瓶口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存放一定时间待溶剂完全挥发后取出。剩下或破碎的胶套,必须放在有盖的铁桶或糖瓷桶内,下班时处理好,严禁乱丢乱扔。
(5)制剂室内应通风良好,电炉、煤气炉等明火位置应相对固定,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2、中药制剂室
中草药原料堆放处应严禁烟火。在中药制剂工艺过程中,用乙醇制取或沉淀需要加热时,可用蒸气加热,不得使用明火,同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有防爆装置。药渣应先用水淋洗,把乙醇洗去,然后出渣,此过程中应通风良好,在杜绝明火的前提下进行。
(十)高压氧舱
1、室内一切器皿用具和设备尽量使用不燃材料制造,不得用聚氯乙烯膜等材料做椅面、椅套或台布。
2、高压氧舱应用优质钢板制造,施工焊接必须符合要求,焊缝必须经X线检查合格。
3、治疗时,应采用特制的吸氧口罩给氧,吸气时自动通氧,呼气时能自行闭氧,以防止氧气泄出。
4、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所有电器开关应装在舱外,若为纯氧舱,还必须采用外照明。操作开始时应先开电源后加压,操作结束时,应先减压后关电源,以避免电火花出现。
5、严格控制舱内氧浓度。使用空气舱时应使用排气装置,或采用向舱外排气的供、排氧装置,暂时无法解决时,必须按要求定时彻底通风换气,并监测舱内的氧浓度不得超过25%。
6、对舱体的所有设备、管道应做好防雷和导除静电的接地保护,进入舱内的一切人员事先应经安全教育,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和可燃易燃品,如打火机、摩擦产生火花的玩具以及一切油类,包括清凉油、面脂等,入舱人员不能穿着尼龙、涤纶等易产生静电的化学纤维衣服,也不能穿有铁钉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