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公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持续保持GDP年均9.8%的增长率,政治和社会大局稳定,公共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态势。但是,中国公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并面临着新挑战。
1、自然灾害严重。由于特有的地质构造和地理环境,中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其基本特征是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年均3亿多人次受灾,倒塌房屋300多万间,经济损失超过2000亿元。
2、事故灾难严重。由于经济快速发展,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一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落后、非法开采、违规操作等原因导致的煤矿、交通、化学品等事故频发。近十几年来,年均各类事故死亡10万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年均近100起,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断。
3、公共卫生事件频发。全球新发现的30余种传染病已有半数在中国发现,多种传染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严重;农村卫生发展滞后,传染病、慢性病和意外伤害并存;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重大疫情的不时出现和公共卫生事件的不确定性及严重性已经成为一个新的重大问题。
4、影响国家稳定和社会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一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和不平衡问题以及各类经济纠纷等,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不断;二是刑事犯罪高发;三是国内外极端势力制造的各种恐怖事件危及我国安宁,如西藏、新疆的打砸抢烧等暴力犯罪事件和东突恐怖活动等。
5、受到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明显增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力度空前加大。高风险的城市和不设防的农村并存,不稳定、不确定、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加。
校园公共安全的重要性
1、学校公共安全关系到教育事业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学校公共安全是以实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为基本目标,学校对学生生命安全的保障关系到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和国家未来。因此,要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校园”的建设。学校的教育教学对象是学生,不同的学生来自于千家万户。学生的安全,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敏感事情:学生安全了,家长放心,学校顺心,政府安心;学生不安全,家长伤心,学校闹心,政府烦心。学校的安全工作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引起校园的波动、学校所在地区的社会局面的颤动。校园不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世外桃源,建设了一个和谐的校园,就为千家万户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果校园都变成危险地带,社会也就难以和谐了。
2、学校公共安全事故现实问题严重令人担忧
据联合国专家统计分析,每年全球死于意外事故约200万人,其中青少年儿童接近100万人;我国每年死于意外事故的青少年儿童约8万人,其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约23人,是职业意外死亡率的4—5倍,我国每年死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学生高达数千人。面对每一次残酷的事故,面对每一个鲜活的生命在瞬间逝去,我们每一个管理者和教师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发挥积极的作用。
3、国家领导和教育部高度重视学校公共安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高校安全稳定工作,鲜明指出“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在《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中也明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切实加强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在校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在校学生身心安全。
4、学校公共安全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的人文关怀
俗话说“医者父母心”,“教者”也有“父母心”,这个“父母心”就是学校与教师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教师的人文关怀,我认为就是教师的职业道德。从教师的职业道德中我们也能体会出要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现在学校教育提倡“以人为本”,我想“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就是真正的“本”。学生是学校的教育教学对象,安全关爱是爱学生的基石与核心。学校没有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其它方面的关爱也难以落到实处。也就是说生命不保,又谈何教育呢!
5、学校公共安全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学校的发展,要有两条生命线的支撑,那就是校园安全和良好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前,我们在学校日常工作中只提“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现在我们已经知道这是有欠缺的说法。一个学校,如果经常有学生受损伤的情况,教职工、学生经常受到人身安全的挑战,那教职工又怎能安心工作,(文章来源)学生又怎能安心学习呢?家长能把自己的子女送到这样的学校吗?答案肯定是显而易见的。长期下去,没有学生的学校,能叫真正的学校吗?更不用谈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了。
二、当前校园公共安全现状
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学校各类安全事故中,事故灾难(溺水、交通、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占59%;社会安全事故(斗殴、校园伤害、自杀、住宅火灾)31%;自然灾害(洪水、龙卷风、地震、冰雹、暴雨、塌方)占10%。其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1.79%,自杀占5.36%,房屋倒塌占0.89%,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目前高校主要存在着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盗窃和诈骗、社会交往以及大学生自杀等重大安全隐患。从全国来看,大学生遭遇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逐年增多,大学生被抢劫、被伤害、被骗、被盗、被滋扰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情况与我们要实现的安全、文明、有序、和谐校园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三、学校公共安全事件的一般特点
突发性,危机发生时学校原有的发展格局突然被打破,使人们感到非常突然;
破坏性,危机会造成了学校的损失,这种损失可能是有形的,也可能是无形的;
不确定性,人们很难判断危机是否会发生,也很难预测危机发生的概率,往往凭经验做出错误的预测;
紧迫性,危机的发展非常迅速,对时间的把握程度很大程度上坚定了危机事件管理的有效性;
信息不充分,危机破坏了学校原有的信息沟通渠道,无法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信息错综复杂又真伪并存;
资源严重缺乏,危机破坏了学校的常用和备用的资源配制秩序,尤其是对人力资源的负面影响较为明显。
四、高校公共安全事件的类型
学校公共场指的是供学校师生们使用的学习、用餐、休闲、娱乐、健身等场所。从广义上讲,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由于某种偶然突发的因素而导致的人为伤害事件。就其特点而言,责任人一般是因为疏忽大意过失失职而不是因为故意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根据公共安全事故的种类,我基本上将高校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八类:
1、交通事故。最著名的事件是发生在河北大学的李刚事件。2010年10月16日,在河北大学新区超市前,一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将两名女生撞出数米远。被撞一陈姓女生于17日傍晚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生致重伤。
2、劳动或社会实践事故。2010年九月十七日,安徽水利水电的大三在校实习生,在合肥锻压集团实习时出现事故,被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3、校园暴力事故。2008年10月28 日晚,中国政法大学大四学生付成励因为其女朋友的原因,用一把菜刀,结束了教授程春明的生命。
4、消防事故。2008年12月,上海市中山西路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宿舍楼602寝室内起火,大火迫使4名女生从阳台跳下,当场死亡。上海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称,火灾事故初步判断原因为寝室里使用“热得快”引发电器故障并将周围可燃物引燃所致。
5、挤压、践踏事故。2010年10月9日,为了抢占座位复习备考,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数百名学生涌入通往图书馆自习室狭窄过道时,发生踩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