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学生不良的交通行为表现
中学生的交通行为是比较广泛的,但主要表现在行路、骑车、乘车乘船等方面,下面就这些方面中学生不良的交通行为作一列举。
⑴中学生在路上的不良行为:
在道路上行走时不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时,不是靠路的右边行走,而是在路的左边或中间行走。
横过车行道时不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而是任意横穿,或在车辆来临时突然横穿。
只顾行路,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的显示,不服从交通指挥和管理。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玩耍、打闹、抛物、泼水等。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坐卧、玩耍、放牧、拣拾杂物、摆放石块、木块等。
穿越、攀登或跨越道路和铁路的隔离设施。
从铁路桥梁、隧道和没有道口或其它平面交叉设施的铁路道轨上通过。
不听从铁路道口工作人员或信号的指挥,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强行通过已经关闭的铁路道口。
⑵中学生骑自行车的不良行为:
未满12岁的中学生上路骑车。
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逆行道上骑车;在机动车道上学骑自行车。
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只顾自己行驶,不管前方情况和左邻右舍的安全,当机动车临近时也毫不相让。
骑车遇路口转弯时不减速,不向后望,不打手示,突然猛拐。
通过路口时猛蹬猛骑,遇有禁行信号时抢行或闯行。
骑车时双手离把或单手持物,或再牵引一辆车,或驮带他人。
骑车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打闹或曲线竞骑。
三五人骑车并列行驶或扶肩并行。
在沙土路面遇机动车辆为抢占风头,突然驶向路左或路或。
紧随机动车后面行驶,或手扒机动车行驶。
⑶中学生乘车乘船的不良行为:
候车时不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貌岸然上招呼出租车。
不按秩序依次候车候船,在上下车船时拥挤争抢。
上车船后,不坐在座位上,随意走动、打闹,或将身体探出车船之外,或向车船外任意抛投物品。
在车船上随意触动车船上的设施。
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㈠行路常识
行路是中学生最基本、最常见的交通方式。因此,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如下一些常识。
1、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群体行进要列队,横排不要超过两人。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在没有这些标志、设施时,须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长队伍横过车行道时可视情况分段通 过,有条件的可佩带明显标志,如小黄帽等;不准横过划有中心实线的车行道。
3、行路时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和车辆转向灯的变化。
4、当公共汽车站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上时,上下车要避让车辆,并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
5、不要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抛物、泼水、散发印刷广告或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离设施。
㈡骑自行车常识:
目前我国中学生上、下学大多以骑自行车为主,特别是在城市,这一现象更为突出,有的学校甚至绝大多数学生都骑车上、下学,这就使得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骑自行车的安全常识列为必要。
1、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没有车闸或没有安全保证的自行车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不要在车行道上学骑自行车。
2、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行驶,不能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
3、以过较大陡坡或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时应当推车行走;雨、雪、雾等天气要慢速行驶,路面雪大结冰时要推车慢行。
4、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车时,不要与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过猛,不得妨碍被超车辆的正常行驶。
5、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骑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驶,不要两辆以上并排行驶。
6、两辆车行驶时,两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挤抹,相互追逐。
7、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不要紧随机动车后面行驶,不要手失机动车行驶。
㈢乘机动车的常识:
乘机动车是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也是广大中学生出行经常选择的交通方式,因此应该教育中学生掌握如下一些安全常识。
要选好车,特别是学校组织学生的集体交通活动,要取得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并在他们的指导下,确认驾驶人员的准驾资格后,选择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有准运资格的,质量优良的客运车;发现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机动车不具备载客的准运资格或明显质量问题的不乘该车;不乘超载车。
不要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招呼出租车,应该在车站台上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车来后,待车停稳时,再顺序先下后上;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上车后,应找座位坐好,没有座位时,应该抓好把手站稳;乘坐小型客车,前排的要主支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货车或拖拉机;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要12岁以上,并戴好头盔,在驾驶员身后两腿分开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
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车到站后,下车不可拥挤抢下;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下车,开关车门时不能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下车后,需横穿车行道时,应在确定没有车辆过往时,从车尾部穿行,切不可从车头部贸然通过。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救险外,乘车人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三、交通安全应急常识
在交通活动中,首先应该做好交通安全的防范工作,避免出现交通危险或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尽管如此,有时也还会有预料不及的危险出现和事故发生。一旦出现交通危险或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事能够迅速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和进行一些救护、自救,那么就会争取时间,缓解险情,减少或者避免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懂得一些这方面的常识是十分必要的。
应急措施
首先要保持头脑冷静,切不可惊慌失措,要抱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出现的交通危险或发生的交通事故。
要紧急请求救援,其方式有:
拨打“120”救护电话和拨打“110”“122”报警电话,或通过拨打“114”查询电话,查询并拨打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等,请求紧急求援。
通过可利用的通讯方式,迅速将情况向本单位主管机关及运输工具所有人、经营人报告,请求紧急求援。
通过可利用的方式向外界传递信号,向就近的单位或人员请求紧急求援。
请求紧急求援时,要将出现的交通危险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危险或受损情况、受助要求向求援方讲清楚,或者将向外界请求紧急求援的信号显示或表达明确。
如果交通危险出现在飞机、轮船和火车上,由于这些载客工具都有较完备的交通安全设施和较严密的组织、指挥系统,因此一定要听从这些载客工具上的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不要擅自行事。
伤情救护
骨折的现场急救。首先要使伤者平卧,了解外伤受力情况,检查伤口,密切观察患者的呼吸、脉搏和血压,如有呼吸、心跳骤停,应立即抢救。不可盲目扳动病人,要及时就地取材(如树枝、木棍、木板、纸板等),对患肢进行固定;无物可取时,上肢可用布条悬吊并固定在胸前,下肢可与健侧下肢绑在一起,开放性骨折(即骨折处的皮肤或粘膜破裂,其骨骼与外界相通)露出的骨头在临时固定时不要再放回伤口内,以防造成感染。
创伤的现场急救。如有条件,要先用清水将伤口周围的脏物清洗干净,然后用加少许盐的凉开水冲洗伤口。如果伤口处出血量大,可用手指压住伤口两侧,中断血流。如果四肢部位有大量血管破裂,出血很多,应立即找橡皮管、布带或绷带等较软的带状物作为止血带在大腿根部或上肢腋窝处勒紧止血,但不能用电线、细绳子。上带止血前要把受伤肢体抬高,送病人去医院时要记住上止血带的时间。
烧伤的现场急救。烧伤后,衣裤鞋袜不要强撕脱,要先用剪子剪彩开,然后慢慢揭脱,以免加剧创面损伤。如果伤面大且重时,要用湿的清洁被单、衣物等简单包裹,避免污染和再损伤,并迅速送医院治疗。切勿使用有色药物及油类,以免影响对创面的观察。
溺水的现场急救。溺水者被救上岸后,应迅速将其口、鼻内的分泌物、污物清除,同时解开衣扣,腰带。上友谊赛准备工作做完后,首先应控水。控水时,采取头低,脚高的体位,将溺水者的腹部放在救护者的膝盖上,使用权其下垂,并按压其背部,使水流出。溺水者经过控水后,如果效果不明显,应立即采取人工呼吸和胸外心挤压等措施进行急救。一般每吹一口气,作四至五次心脏挤压,在医务人员来到现场前,要坚持不断进行,不可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