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安全文化从表现角度可以说是由体制和个人响应两方面构成,但从安全文化的建设体系来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决策层、管理层和个人的安全文化构成.
1 对决策层的要求
凡属重要活动,人的行为总是受到最高层领导提出的要求所支配。影响核电厂安全的最高领导是立法层和管理部门,他们为国家奠定了安全文化的基础。上述精神也同样适用于任何一个单位,决策层推行的政策创造了工作环境,支配着每一个人的行为。
(1) 公布安全政策
凡从事与核电厂安全有关活动的单位
都要发表安全政策声明,把其所承担的责任广而告之,让人人明白。该声明就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行动指南,并宣告该单位的工作目标和管理人员在核电厂方面的公开承诺。
(2) 建立管理体制
安全政策的实施首先要求在安全事务方面有明确的责任制。在对核电厂安全有重要影响的一些大单位内部要设立独立的核安全活动监察机构。
(3) 提供人力物力资源
确保安全所需要的充足的人力物力。
(4) 自我完善
作为一项政策,各单位应对与核电厂安全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审查。
2 对管理层的要求
每个人的工作态度深受他们各自工作环境的影响。个人安全文化建设的关键是在实践中形成有益于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养成重视安全的工作态度,管理人员的责任就是根据本单位的安全政策和目标开展这样的安全实践活动。
(1) 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安全文化的途径在很大程度上与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组织机构的要求是相一致的。唯一的、清楚的权限使每一个人的职责分明。核电厂应对每一个人的职责清晰无误地予以书面规定,并保证没有重复、遗漏或含糊不清的情况。每个人的职责分工应经过上一级的审查批准。管理者应使每一个人不仅了解自己的职责,而且了解他周围同事及他们部门的职责和接口关系。电厂营运单位对电厂安全承担着法律责任。电厂中特别要强调厂长和运行部门的责任。营运单位有义务查明为核电厂提供技术支持的单位已切实履行了他们的责任。
(2) 安全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管理者应确保与核安全有关的工作能严格按要求完成。营运单位应建立起完整的法规、制度及程序体系,并通过合适的控制和检查来保证其执行的有效性。营运单位也有义务督促协作单位对安全和质量给予同样的重视。
(3) 人员资格审查和培训
管理者应确保他们的下属能充分胜任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这需要严格的选拔任命和不断地培训来实现。对电厂运行中的关键岗位,还应考虑生理和心理等方面的因素。
管理者不仅要对每一个工作人员灌输技术技能和培训他们严格遵守程序的工作习惯,而且还应该对他们进行更广泛的培训,促使每个人了解他们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由于错误理解和缺乏谨慎而导致失误会造成的后果。反之,他们可能会对出现的核安全问题视而不见,或者由于缺乏风险意识而可能采取错误的行动。
(4) 奖励和惩罚
管理者应鼓励那些在核安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人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而不应使奖励制度只鼓励危及安全的高产者。对于出现的差错,应更多地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而不时一味地指责。管理者应鼓励每个人去发现自己工作中不足之处,并积极予以改进。然而,对于重复出现的问题或严重的失误,管理者要负责采取纪律措施,否则会危及安全。但具体处罚应不使人员想隐瞒错误为宜。
(5) 监察、审查和对比
管理者在贯彻质保措施外,还要负责实施一整套的监督措施,例如对培训计划、人事任命程序、工作方法、文件管理和质保系统等定期审查。上述审查应根据具体工作具体安排。电厂内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检查,最好能邀请专家予以评价和建议改进措施。电厂内应有专门负责收集和研究有关部门经验、研究成果、技术开发、运行数据及对安全有重大意义的事件,以便从中获益。
(6) 承诺
确保职工按已经确立的原则行事并从中获益,同时,管理者应以身作则,保证职工对追求高标准的工作成绩有持续的积极性。
3 个人的响应
正如前面所说,建立安全文化是各层次每一个人的职责,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安全文化意识者应同时具备以下素养:
Ø 探索的工作态度
要求个人在开始任何一项安全有关工作尤其是新工作前,能慎重地思考工作中安全相关的所有问题,以便对工作中的意外有充分的认识。
Ø 严谨的工作方法
要求每个人都能严谨地按程序办事,谨慎地对待工作中的所有意外,从而防患于未然。
Ø 互相交流的工作习惯
需要上下级和个人相互之间能正确而充分地交流并传递信息,以便正确地理解工作、掌握情况、寻求帮助和互相学习。
Ø 主人翁精神
能真正理解到电厂安全也是和个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并能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响应电站内的所有安全有关事宜。
以上几个方面是培养个人良好安全文化的全部内容,它要求每一个人不仅要清晰地明白自己工作的任务、程序、必备技能,而且应充分地分析、预测、防范工作中的任何意外和异常,除具备这些探索态度和工作方法外,还要求具有与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互相交流的工作习惯以及个人的奉献精神,这一点将对安全至关重要要。